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转发财政部等3部门《关于扩大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的通知
鲁财采〔2022〕21号
各市财政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业和信息化局:
为切实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中发〔2021〕36号),全面推广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以下简称国家3部门)印发了《关于扩大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财库〔2022〕35号),现转发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
开展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试点工作,是国家3部门贯彻“双碳”战略的重要举措,也是我省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山东深化新旧动能转换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发〔2022〕18号)的具体实践。我省是建材大省,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对于实施双碳战略意义重大。国家3部门将山东8市纳入试点范围,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山东工作的关心支持。各市务必高度重视,提高站位、统筹谋划、周密组织,结合本市产业特点科学确定实施方案,确保积极稳妥、务实高效贯彻落实。各相关部门要紧密配合,抓住契机,以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试点为突破口,积极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新山东建设。
二、明确目标,分类实施
纳入试点范围的城市,要全面落实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的有关要求、标准,做到实施范围不缩水、实施任务不漏项、实施标准不降低、优惠政策不打折,确保试点实施效果,切实发挥好政府采购工程项目的示范带动作用。
未纳入试点范围的城市,可结合当地发展规划,参照试点城市有关政策和要求,逐步推广《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政府采购需求标准》,选择适宜的行业、领域或项目试行绿色建材采购管理要求和价款结算支持等政策。
三、找准定位,扎实推进
(一)科学编制推进方案。省财政厅会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统筹编制全省推进方案。各试点市要结合当地实际,尽快编制符合当地发展规划的实施方案。实施方案要以推行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政府采购需求标准为切入点,以有效提升建筑品质为落脚点,用好市场机制,广泛借鉴、积极创新,探索建立符合当地发展需要和用户需求的推进路径,推动试点工作扎实有序开展。
(二)全周期落实绿色采购政策。各主管部门要指导项目单位将绿色采购理念、政策要求及标准等,贯穿需求编制、项目设计、预算编制、项目采购、验收结算、项目运行、监督审计等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充分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引导作用,推动建设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
(三)畅通绿色建材电子化交易渠道。发挥省政府采购网上商城覆盖全省、交易机制丰富的优势,可借鉴第一批试点城市工作经验,按照“统一建设、规范高效,分级使用、同级监管”的原则,建立统一的绿色建材电子卖场,通过规模化优势抓规范、控成本、提质效。
四、跟踪评估,强化落实
各级牵头部门要压实主体责任,抓紧制定实施方案,尽快启动试点工作。要积极开展政策宣讲、标准宣贯、技术交流、业务培训等活动,营造有利于试点工作开展的社会氛围,推动试点工作落实落地。要依托山东省城市建设博览会、山东省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新技术产品博览会等活动载体,交流展示国内外绿色低碳发展最新科技成果。要健全督导机制,跟踪评估落实情况,及时推广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确保措施到位、责任到位、成效到位。
山 东 省 财 政 厅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2年11月22日